魏无羡道:“孟母三迁。 23us更新最快?.”

    这就是孟诗要效仿的典故。可娼妓之子,在那书香之地,自然格格不入,受人轻辱。迁到哪儿都没用。

    孟诗猜到儿子必然是受了欺负,可再三追问,儿子也不肯开口说到底是受了什么欺负,只得叹息作罢,让他继续住在思诗轩,平时在一楼做些清扫和跑腿的杂事,一边继续用功。

    然而,不光外边的人瞧他们不起,连妓坊里面的人都瞧他们不起。孟诗执意生子时已二十多岁,对于风月场女子而言已是大龄,产子后气色体态都受损,孟瑶长到十几岁后更是色衰,不复当年容光,只有靠昔年那一点所谓的“才女”名气勉强吃老本,才有些人出于好奇肯赏脸。

    烟花之地中,像孟诗这样的女人最是麻烦。读过点书,识字断文,有才傍身,然而才是微才,只是吸引嫖|客的噱头,并不足以支撑她另谋生路。沾了些书卷的人总是有那么股莫名的清高劲儿,总不甘放弃那一点念想,不甘沦陷于此,可一纸身契却牢牢握在他人掌中,难免格外苦闷,满心煎熬。

    就是这股子清高劲儿,惹得妓坊里的其他女子十分恶心她,当面背后都没有好言语。同理,到这种地方来的客人偶尔看个十几岁的娇嫩少女矜持端庄,算是图个新鲜别致,但要他们花钱看一个容颜憔悴的妇人诸般做作,那可就大大的不痛快了。早已没有当年的红火和身价,却还认不清自己的处境,落得的便是如此下场和评价。

    有一日,孟诗不知拒绝了一名嫖客什么样的要求,惹得他大发雷霆。孟瑶在一楼大堂里送果盘,突然听见二楼有杯盘盏碟破裂之声,一把瑶琴翻滚着飞了出来,落到大厅中央,一声巨响,摔得四分五裂,把几张桌子上饮酒作乐的人吓得破口大骂。

    孟瑶认出这是自己母亲的琴,一抬头,见一名大汉揪着自己母亲的头发从一间房里出来,连忙冲上楼。孟诗捂着头皮,拼命把衣服往肩上拉,见儿子跑过来,忙道:“我让你不要上楼的,下去,还不下去!”

    孟瑶去掰那嫖|客的手,被一脚踹中小腹,骨碌碌滚下了楼,惹得一片惊呼。孟诗“啊!”的大叫一声,立即又被那客人拽住头发,一直拖下楼,扒了衣服,扔到大街上。

    离去之前,那客人往她赤|裸的身上吐了一口口水,骂道:“丑人作多怪,老妓还把自己当新鲜货!”

    孟诗惶惶地伏在大街中央,不敢起身,只要她一动就会被看个精光。欢场女子通常是不怕人看的,可她就是过不去这个坎儿。街上行人又是惊奇又是兴奋,欲走不走,欲留不留,戳戳点点,眼放精光。思诗轩里的其他女郎则吃吃低笑着,幸灾乐祸地给身边的客人讲这狼狈的老女人是怎么回事。

    只有和孟诗同期成名的思思看不过去了,扭身出了门,把自己的外衫脱下来罩在孟诗身上,扶着她踉踉跄跄地进了大堂。迎面撞上妓坊主人走出来数落:“老早就叫你改改了。端着个架子给谁看?吃苦头了吧,长些记性!”

    孟诗羞愧得不敢抬头,低着眼睛去找儿子。孟瑶被那一脚踢得好一会儿都缓不过劲,趴在地上要起不起。思思一手拽一个,将母子二人拉起来走了。

    布衫老者又散散讲了些别的,最后,道:“都是旧事啦。名字虽然叫思诗轩,但思思年纪大了也被转卖了,孟诗也死了,她儿子也收拾东西走了。一天半夜不知是谁炭火没看好,整座楼都被烧了。原先这地方做过什么说着不好听,后来的几家店都不许别人传,现在也没什么人知道了。”

    魏无羡心道,那些店家哪有那么大的能耐,堵住民间的传言流传?只怕是金光瑶费了大工夫。那场大火的起因,也多半不是什么半夜炭火没看好这么简单。想想金光瑶那位“好朋友”薛洋的行事风格,不难猜测。

    不过,猜测毕竟也只是猜测,没有证据。他和蓝忘机一样,不喜欢随便把猜测当事实,然后唾弃一番。如果真是与金光瑶有故的旧地,那还不能对这间客栈的残魂轻易出手,暂且留着,日后也许要从中求证一些东西。

    魏无羡打量了一下楼梯。虽明知早已不是当年孟瑶滚下来的楼梯,仍忍不住心想:“嫖|客踢他,金光善的手下踢他,聂明玦也踢他。金光瑶还真是到哪儿都被人一脚踢下去。”不知该不该觉得好笑。

    布衫老者一个人把他们都没碰的几盘菜吃完了,闲聊几句,茶足饭饱地回家去了。快到戌时,老板娘也应该给他们准备好酒食,该回去了。二人双双起身,那伙计瞪眼道:“你们去哪儿?不是要住宿吗?我房间都扫好了,你们到底什么意思?!”

    魏无羡回头笑道:“我看你还是别在这儿干了,卷铺盖走人吧。你继续留在这家店,生意会越来越差的。”

    之所以衣行老板和客栈老板两家所见到的残魂幻象不同,与他们自身有关。听转述,那衣行老板一家似乎胆小温顺,客栈老板不知如何,但他请的伙计确是戾气重、火气大。活人的精气神也会影响这些东西,有时你平和,它们便闹一闹玩一玩儿,吓吓人便算。可若是来人攻击性很强,整个人都不友好,它们也会表现得很不友好。所以前一家是看到活春宫、听到琴声,这一家却是满地翻滚的焦尸。怨不得残魂也会区别对待了。

    回了那间小客栈,老板娘说饭菜已经送上去了,魏无羡笑着谢了,和蓝忘机一并上楼,进房坐下继续谈方才不便在外说的事。

    魏无羡道:“其实我一直有点奇怪,就我的印象而言,金光瑶并不是一个冲动嗜杀的人。他主要是狡猾,能下狠手,但不会贸然动手。能不得罪就尽量不得罪。为什么这次急着在乱葬岗上做这么大的动作?简直是逼世家们与他为敌。他就没想过万一不成功怎么办?”

    蓝忘机缓缓地道:“那封信。来的古怪,写的高明。”

    魏无羡懂。来的古怪,是指这封信恰恰挑准了一个绝好的时机送达,虽然它帮了自己一个大忙。写的高明,是指信中列举的条条罪状,有的有证据,有的却没有。可写信人把没有证据的罪状紧挨着有证据的放在一起,看信的人连着看下来,会有一种每一条都证据确凿的错觉。再加上怒火高涨,情绪激动,自然一古脑照单全收,尽信不疑。魏无羡和蓝忘机提出可疑之处,在旁人眼里反而会变成一种找茬作对的行为。

    讨论一阵,魏无羡对蓝忘机道:“其实,倒不必太担心你大哥。当时金光瑶什么黑水都能往我身上泼,若是他真对泽芜君做了什么,推给我就行了,传出来消息也不会只是重伤。我们只休息一晚,明天便继续赶路去兰陵探个究竟。喝完就睡觉。”

    他最后一句接得自然无比,蓝忘机微一点头。魏无羡举手正要斟酒,迟疑了一刹那,立刻告诫自己:“我只问他几句话,绝不多做别的。只问清楚他到底是怎么想的。反正蓝湛酒醒了什么都不记得,绝不会耽误什么。”

    如此向自己保证,他的手这才稳稳将酒杯斟满,推到蓝忘机面前去。

    他原本还担心万一蓝忘机不肯喝,该怎么哄才不显得刻意,可不知是不是蓝忘机心有所虑,看也不看,端起来就仰头饮尽了。

    魏无羡将自己的酒杯递到唇边,有意无意地盯着那边的动静。谁知,他只是小啜了一口,立刻喷了:“咳咳咳咳咳咳咳!”

    边咳边想:“好好好。这老板娘真是个实诚人,说让她找劲越足越好的,她就真找了这么给劲儿的!”他擦了擦身上的酒水,再一抬头时,蓝忘机已经不负所望地进入状态了。

    这次,他坐在席子上就睡着了。腰杆笔直,除了微微低头,紧闭双眼,和他平时的坐姿并无区别。魏无羡一边用手在他面前晃,一边心里好笑。

    这张脸睁开眼睛的时候,因为眸色很浅,眼神又偏冷,显得很是淡漠。可闭上眼睛后,轮廓柔和了许多,犹如一尊年轻俊美的玉像,静谧安详,有不容侵犯之态。

    可越是这样,想起前两次他醉酒时的情形,魏无羡心中那股不可言说的诡秘兴奋就越是高涨,莫名有种待会儿一定能大展拳脚的预感。他把小案拖到一边,自己和蓝忘机面对面坐着,等他醒来。

    但魏无羡这个人,让他规规矩矩干坐着乖乖等是绝不可能的,非要使点儿坏他才高兴。于是他伸出手,轻轻勾起了蓝忘机的下巴。

    魏无羡轻声道:“这几天可憋死我了。含光君,怎么样啊,落到我手上啦?”

    睡着的蓝忘机很顺从地仰起了脸,一副无力反抗、任君采撷的模样。魏无羡一看,心道不妙,连忙撤手,蓝忘机的头又垂了下去。

    贼心不死,魏无羡又去戳他的脸颊,提着蓝忘机的嘴角往上拉,想看看他微笑起来会是什么样子。忽然,手指微微一痛。

    蓝忘机睁开了双眼,正冷冷地盯着他。

    而魏无羡的食指,已被他咬在了口里。

    “……”

    魏无羡道:“松口。”

    蓝忘机昂首挺胸,保持着冷漠的眼神,身子微微前倾,把他的手指从第一指节咬到了第二指节,牙齿更用力了。

    魏无羡道:“疼。”

    蓝忘机这才微微松齿,魏无羡趁机抽回手指,滚到一旁。这一咬直让他毛骨悚然:只要是会咬人的他就联想到狗,联想到狗他就寒毛倒竖。谁知,下一刻,蓝忘机抽出避尘,往席子上用力一插,将魏无羡的一片衣角钉在了地上。

    他们此时身上的衣服都是在莲花坞换的,以特殊布料制成,不易撕碎,魏无羡被这衣角牵住了,没滚远,蓝忘机趁机抓住他的后领,拖了回去。

    魏无羡的后背结结实实撞上了一个胸膛,耳旁旋即传来避尘回鞘之声。

    作者有话要说:  关于更新时间,目前我每天只有晚上9点以后才有时间坐在电脑前写文,码字速度又不快,所以前段时间只能深夜更……这章是昨晚更新之后写了一部分,刚才吃饭用手机写了一部分,现在发算是调整一下更新时间。

    过年期间不断更,但是大家懂的,神马亲戚朋友串门,如果有时候没准点更新,还望大家见谅,不好意思啦。但是今后不会更那么晚啦,大家就不用深夜刷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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